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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骑电动车撞人逃逸之后……

作者: 冯锴 来源: 牡丹晚报 发表时间: 2025-05-23 09:21

□记者 冯锴

傍晚时分,一辆电动车在菏泽万福河滨水公园附近撞人后逃逸。经过七天不间断追踪,办案民警终于在案发地周边海量视频中找出肇事车辆,进而锁定肇事者。5月19日,记者在菏泽交警直属一大队了解到案件背后的曲折过程。

电动车撞人逃逸

“南外环(珠江路)万福河公园处,两人被电动车撞伤,肇事车辆逃逸,已通知120……”5月5日17时50分许,菏泽交警直属一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。

接到指令后,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率领辅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。当时,两名伤者已被送往医院,其中一名伤者伤势较重。现场既没有监控设备,也没有任何遗留物,只在地面上留下一条长长的划痕。通过询问伤者,办案民警了解到,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踏板式电动车,骑乘者疑似为两名未成年人。

“现场没监控,没有肇事车辆遗留物,可以说是‘零证据’,我们甚至连肇事车辆的车型都无法确定,破案难度太大了!”办案民警感叹道。

为尽快将肇事者绳之以法,还受害人一个公道,事故中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。

追踪七日,找出嫌疑车

专案组成立后,办案民警兵分两路,一路调取案发地周边五公里内所有监控视频,试图在其中找到肇事车辆的踪迹;另一路则在周边进行走访,希望能获取有价值的线索。

然而,经过大量走访调查,办案民警始终未能发现肇事者的踪迹,案件一时陷入僵局。于是,办案民警继续扩大排查范围,同时持续在海量监控录像中寻找蛛丝马迹。

案发第七天,案件终于迎来转机。视频组民警在查看市人民路与纬四路交叉口附近一处监控时,一辆驶过的电动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。画面虽然模糊,但经过仔细比对,这辆电动车与伤者描述的肇事车辆高度相似。

不过,遗憾的是,此处监控画面并不清晰,无法确定骑电动车人员的相貌,也无法排查其身份信息。办案民警并未气馁,以此为线索进一步排查,最终找到一张电动车驾驶员与另外一人同行的图片。这张图片虽然依然无法确认电动车驾驶员的样貌,但民警通过对另外一人的排查,确认其身份为定陶区仿山镇某村的小高(化姓)。

通过对小高的调查,民警确定电动车驾驶人为小高的同校同学小李(化姓)。在其学校外,民警找到了小李的电动车,发现其车身外侧有划痕。经过比对,这辆车就是肇事车辆。

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危险又违法

之后,办案民警在小李的老师陪同下对小李进行询问。

经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,小李如实供述,事故发生当天,其小学同学小王(化姓)驾驶这辆电动车载其回家,路过事故发生地时,因操作不当将两名行人撞伤。事故发生后,两人因害怕承担责任选择了逃逸。

这起案件历经七个昼夜终于告破,为伤者讨回了公道,同时也为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敲响了警钟。交警部门介绍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明确规定,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。交警部门提醒,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,家长及学校需切实履行监护与教育责任,强化交通安全和法治意识培养,从源头杜绝此类风险。

交警部门表示,下一步,将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交通违法的治理力度,以“零容忍”态度守护道路安全,同时联合社会各界织密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护网,让法治与安全成为青少年成长路上的“必修课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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